根据《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文件要求,现将以下因公临时出国人员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5月12日-5月16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电话:7631125。
应乌兹别克斯坦乌尔根奇国立大学邀请,我校草业学院教授苏军虎、南丽丽,国际教育学院教师徐文清一行3人拟于2025年5月31日—6月4日赴乌兹别克斯坦开展交流访问;应哈萨克斯坦国立农业研究大学邀请,团组拟于6月5日—6月7日赴哈萨克斯坦开展学术交流和访问,境外共计停留8天。苏军虎和南丽丽出访期间的费用从草业学院学科建设经费支出,徐文清出访期间的费用从国际教育学院业务经费支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5月12日